中国江西网抚州讯 通讯员谢国模报道:6月6日,一则题为《我弱别再任性!崇仁交警开出2018年首张摩托车负全责交通事故认定书》文章在网络上传播,立即引来网友围观留言,网友对崇仁交警公正判决叫好,拍手称赞!
网友@人生:就得这样,小车得遵守交通规则,摩托车、电动车一样得遵守,不要老是拿自己是弱势群体来说事。
网友@德德:判的公平,给交警点赞!
网友@婚礼策划师:必须支持点个赞,谁违规谁受罚!
网友@zyjiao:怒赞!
案情回顾: 5月31日,崇仁交警在处理一起摩托车车闯红灯与轿车相撞致骑车人受伤事故时,开出了崇仁县2018年首张摩托车车主负全责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该摩托车车主不仅要负责自身的医药费用,同时还要承担对方车辆的车损修理费用。 5月16日7时12分,黄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由崇仁县郭圩乡程家村往县航埠三岔路口方向行驶,途经事故地点时,遇邹某某驾驶小轿车由崇仁县高速路口往县城方向左转弯行驶,因黄某某驾车通过事故地点的红绿灯路口时闯红灯行驶,致使两车发生相碰,造成两车受损及黄某某受伤一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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