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蒲县一处交通安全劝导站投放的摩托车共享头盔。
▲头盔上印有“靠右行、限两人”等安全提示语。
15日,记者从临汾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为了鼓励摩托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养成好习惯,蒲县县政府推出了摩托车共享头盔,将它们投放到各村口设立的劝导站,由劝导员管理。
根据交通事故分析报告显示,近年来,农村交通参与者伤亡占较大比例,其中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是造成伤亡的主要原因。为了从根本上扭转这一局面,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摩托车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纳入全市交管工作大工程之一,要求全市交警抓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首先从摩托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抓起。
为了鼓励摩托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蒲县县政府参照共享单车模式,摩托车驾驶人与乘坐人只要进行简单的登记手续,就能免费领取使用安全头盔。头盔上印有“驾驶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驾驶摩托车、靠右行、限两人”等安全提示语,驾驶人用完归还。
一位借用共享头盔的摩托车驾驶人说道,“以前不习惯戴头盔,也就没有买过,其实挺不安全的!现在好了,路边的劝导站都有共享头盔,用完还了就好,对我们的安全也多了一份保障。”
据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介绍,自从推广“摩托车共享头盔”的做法以来,摩托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率达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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