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4月11日12时2分许,张某驾驶小型轿车途经虹桥镇城南大道与金钟路交叉路口,左侧遇郭某驾驶的无牌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直行通过路口时发生碰撞,造成郭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16年4月16日死亡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调查,郭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点评:
张某驾驶机动车途经路口时对路口内情况观察不足,临近时发现情况采取措施不及,以致发生事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郭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途经路口时未注意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以致发生事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
交警提醒:
大部分引发事故的二轮轻便摩托车驾驶员均属于无证驾驶,加之未佩戴安全头盔等恶习更引起事故的发生,因此驾驶此类车辆的驾驶员朋友们要依法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做到安全、谨慎、文明驾驶。
相关推荐
2019-01-15 4036
#产品快递2019-01-07 1837
#海外摩讯2015-10-13 859
#摩托展会2018-11-02 1014
#车迷文化2015-11-27 6628
#摩托消费2016-02-17 4897
#海外摩讯热门资讯
查看全部1130
50760
56897
283
55515
5069
63869
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283
1130
40
713
931
最新视频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