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烟台4月27日讯(记者尹霞 通讯员孙鹏) 26日上午10时许,记者驾车经过幸福路时发现,一名男子骑着一辆踏板摩托车正与记者的车同向行驶,车后座上还带了一名6、7岁的小孩和一名妇女,看样子应该是一家三口,记者看到该路段车来车往,而且该辆摩托车车速并不慢,在车缝中不断地腾闪挪移,最让人担心的是三人都没带头盔,十分危险,记者很替这一家三口的安全捏一把汗。
记者随后咨询了交警二大队的孙警官,孙警官告诉记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这名驾驶员有2项违法行为,分别是后坐载未满12岁未成年人、不带头盔,民警一旦发现,可以依法处以驾驶员70元的罚款,记扣驾驶证2分的处罚。民警表示,这种行为不但违法,主要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民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天气逐渐转热,市民切勿图一时凉快,不戴头盔驾乘摩托车,以防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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