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湖北黄冈12月11日电 为提升社会管理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进一步落实公安部交管局《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12月7日,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摩托车带牌销售、代办牌证工作的华汇商贸有限公司摩托车行登记服务站正式挂牌成立。
由于许多群众安全意识淡薄,购买摩托车后不注册、不办证,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情况时有发生,形成交通安全隐患,给交通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浠水交警副大队长范波涛带领车管民警及工作人员经过反复调研,多次实地考察,根据《机动车销售单位代办机动车登记业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过前期对县内车行的筛选,对摩托车带牌销售申请单位――浠水县华汇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严格审核后签订机动车带牌销售登记服务协议和委托书,并报经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同意,在华汇商贸有限公司摩托车销售点开展摩托车带牌销售业务工作,成为该县第一个摩托车“带牌销售”服务网点。
摩托车带牌销售点的建立,为购买摩托车群众提供了车辆检验、上牌、照相、建立车辆档案、保险等一站式服务,省去了以前购车多头跑带来的麻烦,同时也为商家销售提供了便利。该大队在该服务站设置了区内统一的外观标识,把收费标准、委托书和办事流程公布于服务站显目位置;制定并落实带牌销售单位牌证领取和保管制度,派专人定期对带牌销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格管理制度,确保了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的有序开展。
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的推行,方便了群众注册登记,加大了摩托车文明驾驶的宣传力度,提升了摩托车上牌率和年检率,特别是有助于减少“黑摩托车”上路行驶,减少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浠水县交警大队车管所负责人表示,将定期对服务站进行巡查监督,防止出现为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等不合格车辆办理牌证和销售人员额外收取费用等违法违规问题,一旦出现违法违规代办牌证问题,立即取消其带牌销售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车行负责人张小飞也表示将认真按规定做好带牌销售工作,抓住有利时机,拓展企业市场,提升企业和行政部门形象,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打造多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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