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5月20日),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向一家北京现代的4S店开出了一张42.6万元的罚单。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年底深圳搞汽车“限购”,卖车生意肯定是大受影响,一家叫“深圳大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4S店,这就开始考虑怎么来降本增收,他们脑筋很灵活,措施很给力,他们向已经订购交款但还没有提车的用户提出了“要约”:要么再花5000或8000不等购买本店特制的“大礼包”,要么就退订。
他们拿捏得很准啊,深圳限购后拍一个指标大约要10000多元,也就是先期订车的用户有一万“便宜”好占,这家4S店精算以后要要分享这一万多的“便宜”,所以就想个馊招和自己的用户要钱了,我们看看这个数千元的“大礼包”是什么货色?什么“十二个月臭氧消毒”、“十二个月轮胎氮气”,都是边际成本非常低的“空气”类服务,这不是趁火打劫又是什么?
一说趁火打劫,好像对政府的限购政策颇为不恭,不过在我们生活中,经常有由政府政策造就的特殊商机,政府突然限购没商量,商家自然气急败坏,这家4S店是不是有攀比政府的心态,对用户也来个没商量,这个我没有证据不能确定,但是作为一家名气很大规模也很大的汽车经销商,竟然如此不堪地腼着脸抢钱,他们的心理原因确实应该分析。在这儿大家都不好意思再说契约精神了,说起来都是泪还带着鼻涕。
大胜被罚了42.6万元,有零有整,这笔罚款的数额是怎么计算的?惜乎所有的新闻报道都未详解,我想知道的是,这笔罚款是纯粹的罚款全部上缴了国库?还是包含了向购买“空气大礼包”的用户退赔的那部分。据南都报道,有15名用户向市稽查局投诉,若把“空气大礼包”当销售假冒伪劣来处理,而且是强迫性的,依据有关法律就应该“假一赔十”,既然慨称依法治国,既然深圳又常以建立完善的市场秩序而自诩,就不妨用法律武器维护一下受损用户的权益,维护一下我们膜拜的公平秩序。总之这15名用户如果没有得到满意的补偿,可以起诉大胜,政府罚大胜是应该的,大胜赔你们也是应该的。
大胜公司当然也有依法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不过真要到了法庭上,建议你们不要把原因归结到限购政策上,说自己是“被逼无奈”,是“见招拆招出此损招”,深圳市的限购政策是经过广东省法制办的合法性审查的哦。
大胜公司更应该做的事也许是检讨自己,用老话说要深挖思想根源,为什么会这样武断地做出显失公允没有格调的决定呢?是张皇失措还是心有凭籍?是东施效颦还是霸王脾气偶然发作?想透了以后,把该道的欠歉道了,把该做的事做了,生意毕竟事大,声誉毕竟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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