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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摩托车通行新规今起通行禁行路段增加

摩托车行情 时间:2018/1/3 11:24:33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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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桂林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调整桂林市区部分道路摩托车通行规定的通告》,按照《通告》内容,将于2018年1月3日正式实施,1月3日至18日为教育引导期。期间路面执勤民警主要是引导摩托车进入规定车道行驶,暂不进行处罚,但如果驾驶员不听执勤民警劝导,强行通行,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1月19日起为严管严治阶段,摩托车驾驶员如不按《通告》规定行驶的,一经发现,将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对摩托车违反禁行规定的,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5条第1款第9项规定,处200元罚款,记2分。对摩托车不按规定车道通行的,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3条第1项规定,处100元罚款。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新规涉及4个方面的内容:

在原规定的基础上仅增加了中山北路北极广场路口至中山北路与凤北路交叉口一段摩托车禁行路段。为了方便摩托车驾驶员东西方向通行,在《通告》规定的禁行区域和路段内,中山北路与中山中路凤北路交叉口、南门桥路口、雉山路与中山南路交叉口这三个路口的东西方向是允许摩托车对穿通行的。 

在新改造的桂阳公路城市段、东二环路、中山南路上海路立交以南等有辅道的快速路或主干道,摩托车只允许在辅道的机动车道通行。

在环城北一路、环城西一路等外环路,翠竹路、上海路等东西主干道,摩托车只允许与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共道行驶。

琴潭路、鲁山路、机场路沙塘圆盘至山水收费站等设置了摩托车专用道的路段,只允许摩托车在摩托车专用道内行驶。

而此次公布的正式通告对之前的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稍作修改,保持原有的内环线(即滨江路-凤北路-翊武路-丽泽桥-信义路-南环路一线的城市道路)上和解放桥、宝贤桥、观漪桥、文昌桥、西门桥继续允许摩托车通行。

而征求意见阶段,此事引起市民强烈反响:




2018年,希望社会对摩托车少一些误解,多一些理解!全国各地少一些禁摩,多一些选择!
编辑:Tammy
关键字:桂林 禁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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