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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征集对禁摩的意见让我们一起发声

时间:2016/4/8 18:15:51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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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正在征集对摩托车的管理办法,你怎么看?

这个《规定》的核心部分是第二十六条,在广州主城区划了一个巨大的方框,禁止摩托车行驶甚至存放,问题更在于,主城区禁摩之外,也并非摩托车的自由之地,广州市主城如此,旁边各区县亦纷纷效仿之, 你划一块,我划一块,最后就是整体禁杀。

这个《规定》没有讲禁摩的理由,在他们看来也好像不必讲。但是在现代社会,在法治国家,任何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公共政策的制订,都需要“给个理由先”。同时,这个社会的任何人,哪怕是一个人数很少的群体,也有权对这项政策表达自己的意愿和意见,现在广州市人大公开征求意见,作为和摩托车相关的每一部分人,不管是生产企业还是经销商,还是摩托车用户,我们都有表达意见的权利,都有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利,公共政策几因公开讨论和博弈才有公正性和科学性。

你不发声,你的利益就无法保障,你不主张,你的权益就会丧失。

我们欢迎网友理性表达,建设性地向城市管理者提出意见和建议,牛摩网将汇总大家的意见并与行业组织和部分企业一起向广州市人大提交意见。来函请发至ry1001@qq.com或在论坛https://bbs.newmotor.com.cn/display.shtml?id=37833回贴,我们将同时在牛摩网公开发表。

锐圆:这是一个机会 行业要有动作

不知道是不是广州有意别深圳的苗头,反正这两个城市经常暗中相互喷水,既生瑜何生亮。这不深圳刚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禁摩限电工程,广州市人大就在网上公开征求对《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建议稿)》(以下简称《禁摩规定》)的意见,既然人家公开征求,即便很程度上是然并卵,我们也应该认真对待,摩托车行业真的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谁想踹就踹,而更悲摧的是我们自己,打落牙齿往肚里咽,打出翔来(不说了胃里不舒服)……

政府禁摩的理由虽不合法,但却合情(站在他们的角度上这么做非常好理由),反对禁摩我们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从温总理到李总理的各种爱民语录,然……,等于什么也没有。

站在摩托车企业、摩托车商家、摩托车用户的角度讲,就是鸡同鸭讲,不在一个频道,不在个维度,不在一个场域,总之是我们念念不忘,人家没有回响。所以这一次锐圆建议全行业或者讲全中国整体摩托车生态圈应该转变一下,要站在政府的角度,站在交警的角度,站在使用汽车的市民的角度,把摩托车的对他们的好处念一念,但愿如此这般有个裨益,阿弥陀佛。

先替别人考虑,才好沟通和解决问题:

政府头大的是城市拥堵;交警头疼的是电动车不好管理(摩托车不给上牌就解决他们的头疼问题了,电动车已经到了法难责众的地步了)。

对政府,我们应该讲摩托车可以改善城市交通,汽车多数情况下只载一个人,如果骑摩托车能节约多少道路资源?这个道理是容易讲通的,但是马上有一个新问题,就是摩托车很多情况下随意乱窜,惹得开汽车的恼火,这就需要行业、企业、用户自律,主动开展遵章守纪的宣传活动。

主张禁摩的主要是交警部门,你给他们讲摩托车如何方便,他们只会偷着乐,他们比谁都懂,要不他们自己也不会采购配备摩托车了,关键是他们嫌管理起来难。现在好了,正所谓恶人自有恶人磨——车没有证、人没有照的电动车铺天盖地而来,他们的违章行为无法追溯,探头再多也没有用,上街查堵,警民矛盾矛盾立刻升级,警察最珍惜安定团结,最怕老百姓闹事,所以他们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主动上街的,一定是领导说如何如何,他们才硬着头皮上街,只要有人发话,有人承担责任,他们就会不客气地对待升斗小民,查扣车辆(要不能罚对他们多方便?)。

所以我认为现阶段反禁摩的重要步骤就是在电动车泛滥的现实背景下,我们攀咬住电动车,要求摩托车和电动车一样上牌,一样考照,一样可以让交警处罚,让交警先方便起来,才有摩托车方便的那一天。

只要电动车被告实名制管理,交警可以对着监视器开罚单,ok,摩托车就有指望了:

要禁,广大电动车用户会和我们一起申诉,一起抗议,一起争取权利;

要开,大家一起解禁,一起开放,一起遵章守纪,一起听交警叔叔的话,一起共建和谐社会完美中国。

这是个机会,我们要抓住!

网友蔡礼全:

关于禁摩

1,对于国内越来越多的禁摩城市,我只想问问制定禁摩条例的城市领导者,是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权利不用争询使用者的意见就出台了所谓的禁摩条例。

2,一个国家是不是民主是不是法制,首先要看到政府部门的行为和做法。对于禁摩这种随意出台的藐视下层老百姓生存需求的条例,恰恰说明了我们的政府部门是不法制不民主的,而且是无能的。

3,对于有些城市出台的所谓禁摩条例,内容其实是跟国家的宪法是相抵触的,所以说出台这些个所谓禁摩条例的政府部门都是在知法犯法。

4,对于深圳收缴扣留个人电瓶车摩托车交警部门是违法的,是对老百姓私产的抢劫。是违法的。

5,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出台一项所谓管理办法首先要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最主要的是关乎切身利益者的意见。而国内的各个政府部门出台所谓的条例时要么就没有征询各方意见要么就是找几个市民代表的傀儡就出台了。

其实对于政府禁摩这一项就可以看出我们的政府是无情,无信,无法无天!

网友no,no:

我是一个摩托迷,并不是我买不起汽车,而出于以下几点的考虑,一是汽车占用的资源太多,道路资源,停车资源,购置资金,使用费用,对空气的污染等。相比于摩托车这几点要少得多,又能提供足够的速度从而保证工作的效率。人们总是说摩托车的坏处:诸如盗抢了,行车不按规则了,等等,但是让我们看看汽车,最近就报道发生了多起汽车连环相撞事件,如果都能按交通法规行驶能发生这些恶性的事故吗?通过新闻的镜头我们看到太多的机动力闯红灯,不礼让第行人,占用对向车道,飙车等不一而足。对于开着汽车做案的也是太多的而且更恶劣。所以对于这些要进行管理和教育而不能一禁了之。
从另一方面讲,购置摩托车,电动车及人力车的人都是处于社会的底层的讨生活非常艰苦的。其收入不足以支持使用汽车的费用。试想一下月薪数万的有几个愿意骑电动车呢?
从大禹治水的故事我们知道对于事情的处理在疏而不在堵。堵是堵不住的。只能增加民众的怨气,房地产发名有一个词叫刚需,那么有这需要的人会想办法对抗的。而这些人又缺少话语权。如不能深入下去认真了解他们的需求,那么做出的决定或制订的政策就会忽略这个群体的利益诉求从而损害这部分的切身利益,各种公用设施都是花我们纳税人的钱,而使用交通工具政府不能一刀切地只允许某种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而另一部们没有能力购置起高档交通工具的人出行就成了问题?这个政策的制订者考虑过吗?解决问题要广泛听取各阶层的声音,充分考虑每个群体的切身利益,制订出符合实际能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政策。

关于征求对《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建议稿)》意见的公告(转下页)

编辑:牛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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