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早就取代传统自行车成为日常出行代步工具,不过在大城市中,电动自行车却处处受限。今天,广州对电动自行车”五禁“草案正在审议。虽然今天是”愚人节“,但广州”不让骑电动车“却不是开玩笑。
前日,《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下简称“草案”)正式提交人大审议,这意味着广州整治多年的“五类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改装(拼装、报废)车)正式进入立法阶段。
请问,如此的规定是不是助涨了电动自行车不守规矩的程度?
请问,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时可以按照谁违规谁付主要责任,是不是会改善它们胡开乱开的情况?
请问,一个以牺牲百姓便利生活换来的电动自行车销声匿迹,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吗?
请问,一个以“一刀切”方式管理大城市治理难题,符合“实事求是”治理态度吗?
退一步,如果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能够担负机动车同等责任,电动自行车也不会是现在这样一个乱象。最后我们呼吁下,电动自行车应该担负机动车同等责任,这是我们在真正迈向汽车社会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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