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跟上城市建设发展步伐,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疏解道路通行压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改善南宁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社会普遍反映和要求,参照全国禁摩、限摩城市的做法,自2019年5月1日起,《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新《通告》)正式施行,南宁市进一步扩大摩托车的限行范围。
近日,记者走访了部分新增限行道路,并采访了部分市民,大家纷纷表示,限摩后将对主干道道路起到减压作用,同时也会减少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尤其是夜间飙车扰民的现象将会明显减少,为市民营造更好的道路环境。
南宁限摩范围再扩大 “老车”管理没有“一刀切”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南宁城市框架也日益扩大,凤岭片区、五象新区等城市新区建设已成型,南宁快速环路现已成为城市的中心枢纽带,人流、车流集聚,对原有交通管理措施的调整势在必行。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出台新《通告》,对包括大型客货运车辆、摩托车通行区域道路以及机动车、非机动车禁鸣喇叭范围等内容进行重新调整。
其中,新《通告》规定,禁止摩托车在本市绕城环道以内的道路通行,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是属于本市用于应急抢险、公共服务和执勤执法的专用摩托车;二是通告发布之日前已经登记为本市区籍的两轮摩托车,在本市快速环路以外的道路(含快速环路)通行的;三是通告发布之日前已经登记为本市区籍的正三轮摩托车,每日21时至次日7时在本市快速环路以外的道路(含快速环路)通行的。
来自交管部门的数据显示,2018年,我市市区中心城区(不含邕宁区、良庆区及城郊乡镇、村屯)人口新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占总量的比例为16.5%,数量少且大部分在快速环路之外,现在市区骑行的不少是市民十分反感的进行赛车飙车的摩托车。
“新《通告》里对摩托车的交通管理措施作了调整,实行‘老车老办法,新车新办法’,并不是简单地‘一刀切’限行管理,已经充分考虑并最大限度地满足了本市已有在用摩托车群体的实际需求。”市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梁宇新说,对于2019年3月31日新《通告》发布前已经注册登记为本市区籍的两轮摩托车,仍允许在快速环路以外的道路(含快速环路)通行,外埠牌照和新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则要按照新划定的通行区域通行。
摩托车出行逐年下降 公共交通网络日益发达十几年前,摩托车作为一种主要交通工具在市民出行方式中占了很大比例,曾几何时,南宁被称为“骑在摩托车上的城市”。随着市区摩托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摩托车问题逐渐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2000年,在南宁市十届人大七次会议召开期间,有10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严格限制摩托车数量、行驶路线、时间的议案》。
2002年1月,市委、市政府果断决策,决定在市区禁摩、限摩。同年,南宁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快速环道和快速环道以内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其中规定:自2002年7月10日起,禁止非南宁市籍号牌的各种类型摩托车在快速环道以内所有道路行驶。
2005年3月,南宁市禁摩、限摩政策调整为:继续维持江南区、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停止摩托车入户政策,准许邕宁区和良庆区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限制邕宁区和良庆区管辖的摩托车在快速环道以内的道路行驶等。市区摩托车管理政策开始进入了相对稳定、摩托车逐年有序报废淘汰阶段。
与此同时,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公交都市建设,已开通地铁1、2号线,1、2号线单日最大客流量达93.3万人次,3号线将于今年上半年开通试运营,4、5号线正加快推进,快速公交1、2号线建成启用,加上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及私家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出行工具,这些多元化的交通方式已基本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据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2年我市实施禁摩、限摩措施以来,特别是至2015年原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摩托车自然全部淘汰之后,我市摩托车交通出行的分担率明显呈逐年下降趋势,优化了城市交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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