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州市质监局组织开展广州市生产领域电动自行车及摩托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广州市局委托广东质检院对本市生产领域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查全市22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30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委托国家摩托车及配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对本市生产领域的摩托车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查全市22家摩托车生产企业的22批次产品,经检验有2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排气污染物排放(工况法)。广州市局已依法对不合格产品企业进行立案查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全面清理,要求有关产品在复查合格以前不得出厂销售,并向社会公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生产领域“五类车”的质量监管,加大对“五类车”生产企业执法检查的力度和频次,严厉查处各类质量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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