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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再一次举起了刀

查看:1652
头衔:中校
发帖: 498
注册时间: 2016/11/16
楼主 只看楼主
发表于:2017/8/17 19:37:00   楼主 
成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时间:2017/8/15 9:30:43 来源: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点击率:979 次

  为切实加强本市摩托车的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以及《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摩托车交通秩序管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止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以及发动机排量150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警用、抢险等特种用途摩托车除外)在成都市绕城高速(G4201)以内(含绕城高速)的道路上行驶。
  二、未取得入城证的摩托车全天禁止在成都市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辅道)以及高新南区剑南大道以东,科华南路、世纪城路、世纪城南路以西,天府四街、天华二路以北(含上述道路),三环路以南(不含三环路辅道)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
  三、摩托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行驶证和号牌禁止上道路行驶。
  四、禁止擅自改变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以及两轮轻便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五、驾驶、乘坐摩托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应当各行其道,驾驶摩托车载物应当遵守载物规定,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有追逐竞驶违法行为。
  六、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17年8月15日
头衔:中校
发帖: 498
注册时间: 2016/11/16
楼主 只看楼主
发表于:2017/8/17 19:44:00   沙发 
2017年的禁摩令150毫升以下的可在二环上行驶。
头衔:中校
发帖: 498
注册时间: 2016/11/16
楼主 只看楼主
发表于:2017/8/17 19:46:00   藤椅 
 成都市摩托车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摩托车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与畅通,减少交通污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摩托车是指轻便摩托车、两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
  第三条 凡在本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五城区区划范围内驾驶摩托车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本规定由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负责实施。建设、交通、工商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实施本规定。
  第五条 本市五城区内实行对边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运行总量从严控制、限量办理入户手续;不办理正三轮摩托车入户手续。
  第六条 未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行驶证和号牌的摩托车,禁止在道路上行驶。
  驾驶摩托车必须持有准许驾驶该类型机动车驾驶证。
  第七条 禁止利用摩托车从事营业性运输。
  第八条 无入城标志的摩托车,禁止进入本市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的道路行驶。
  第九条 摩托车装载、行驶、停放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17.03.15
头衔:上尉
发帖: 55
注册时间: 2017/1/5
发表于:2017/8/17 20:11:00   板凳 
头衔:中校
发帖: 498
注册时间: 2016/11/16
楼主 只看楼主
发表于:2017/8/18 8:32:00   报纸 
二环是上下班的必经之路,如何是好。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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